You are currently viewing 買房要婚前還是婚後? 結婚前你該知道的法律事
共煮人生podcast

買房要婚前還是婚後? 結婚前你該知道的法律事

結婚需要衝動,但離婚需要懂法律。講錢難免傷感情,誰結婚就會想著離婚呢?但現在全球離婚率居高不下的現況來說,先了解結婚與離婚該知道的法律知識,也沒有壞處,共煮生活實驗室邀請家事律師游婷妮一起來聊聊結婚前該知道的事,首當其衝的問題就是–財產分配。最常遇到的問題即是,房屋該歸誰呢?

剩餘財產制 婚後所得財產得平分

游婷妮律師談到,現行台灣的離婚制度大多採剩餘財產分配制,也就是說,夫妻離婚後雙方將婚後財產拿出來比較,扣掉各自債務後,財產比較多的一方要給平均分給對方,以達到公平概念,萬一房子是在婚前購買,那就不歸在剩餘財產分配制。

房子該登記共有嗎? 不建議

然而許多夫妻會用共同登記房子的方式,游律師說:「不建議,共有房子看似公平,若真的到時候離婚,法官會深入了解共有的狀況與原因,誰主要出錢等等,種種狀況非常複雜,最後還是要分配這間房子,因此還不如直接登記在某個人名下,釐清與分配會簡單一些。」

婚前協議該簽嗎? 預先做離婚準備

那麼婚前協議該簽嗎?經常發生在財力懸殊的雙方,用意在於把夫妻財產改為「分別財產制」,也就是:夫妻的財產各自獨立,各自保有所有權,債務也是各自負責。游律師說:「雖然聽起來有點傷感情,但換個角度想,這時候溝通清楚,接下來也才能好好經營感情。」在台灣的社會觀念上,大多仍認為婚前協議會傷害夫妻感情,因此真正去簽署的人較少。

贍養費別輕易寫進協議書 改用扶養費

此外離婚時常見的名詞「贍養費」,游律師也給觀眾們科普,她說:「贍養費這個詞通常用在婚姻的對不起另一人的那一方要付出的代價,但如果兩人是要好聚好散的話,可以用財產分配清單或小孩扶養費代替,這個詞很有殺傷力也建議少用。」

離婚時小孩怎判? 對孩子未來好的為佳

離婚時也常遇到,小孩該歸誰,扶養費由誰來分擔,游律師談到:「現在的法官都注重小孩的意願,一定會問小孩的意見,以及看判給哪位家長扶養對小孩長遠未來是比較好的,即使財力較優的那一方不見得就能取得監護權,扶養費也不會判得太懸殊,重點是兩方家長都要付出與協力負擔小孩的扶養費。」

感情更重要 法律是保障人權最低限度討論了種種離婚的狀況,游律師自己本身和先生結婚十六年也過著美滿的家庭生活,她雖然見證許多當事者的離婚狀況,她也語重心長的說:「學了這麼多法律感情還是比較重要」,經營感情是更大一門學問,法律只是保護自己的最後底線,建議大家還是多學習經營關係,好好和另一半快樂生活。

發佈留言